美丽女人情感生活—魅力女人
结婚未登记如何离婚
    结婚未登记如何离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
张先生:我女儿2年前结婚,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举行了仪式,但没有去登记并拿结婚证。
请问现在怎么办理离婚?
王静律师:根据《婚姻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1994年2月1日后,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。
未补办结婚登记的,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。
因此,你的女儿与其丈夫实为同居关系。双方可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解决。
秦女士和丈夫结婚多年,还有一个女儿,可是当她想离婚时,得知自己和丈夫竟是同居关系,这让她难以接受。
3月11日,从老家来新疆库尔勒市打工的秦女士告诉记者,五年前,她和丈夫在库尔勒相识并结了婚,婚后他们的感情生活一直很好,还有一个女儿。但最近她和丈夫经常争吵,感情渐渐破裂,于是她想到了离婚,便找到律师咨询相关事宜。
“你们领证了吗?”律师简单的一句话突然警醒了秦女士。原来,由于她和丈夫都是从老家来的,户口还在老家,而办理结婚证必须要回原籍,结婚时没有时间回去,后面又把领证这事给忘了,所以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。律师对她说:“既然没领证就不用办理离婚手续,你们只是同居关系。”秦女士吃惊不已,难以接受。
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说,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,1994年2月1日以后,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没有补办结婚证的按同居关系处理,所以秦女士的情况属于同居关系,不用办理离婚手续,秦女士可以与对方协商子女的抚养问题并解除同居关系。
【返回】 | 【专栏】 | 【频道】
养生保健知识
资讯中心 | 电子商务 | 搜索营销 | 设计学院 | 中医养生 | 养生保健 | 节日祝福 | 民俗文化 | 奇闻趣事
建站知识 | 人世百态 | 网站导航 | 传统节日 | 搜索热点 | 星座运势 | 趣闻轶事 | 祝福的话 | 短信大全
© 2023 QicaiSpace.Com